众安财险因4项违规问题吃罚单。
8月2日,银保监会发布对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众安财险”)的行政处罚决定书。众安财险因4项违规行为被处罚款145万元,此外,3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款合计57万元。
银保监会指出,众安财险存在:在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;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;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、保险费率;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、报表、文件、资料等四项问题。
具体来看,众安财险在自营网络平台——官网和众安保险APP销售的“尊享e生医疗险2017”“尊享e生旗舰版”“女性尊享百万意外险”等5种产品的宣传销售用语与条款或事实不符,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“重疾险”“600万医疗保障”的宣传销售用语与事实不符。
上述众安财险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、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合计被处罚款60万元。
此外,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,众安财险在某APP司机端销售“拉活宝”车主保障计划,使用重大疾病保险条款(A款)、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个人轻症疾病保险条款,突破对应保险费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费。
2018年11月9日至12月22日,众安财险在某APP乘客端销售重疾保障计划,使用重大疾病保险条款(A款)、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,突破对应保险费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费。
上述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、保险费率的行为,被罚款35万元。
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问题上,银保监会称,众安财险向原保监会报送的2017年个人医疗保险理赔数据中,存在以业务结案时间代替赔款指令发出时间,拒赔案件作正常给付、协议给付案件处理,结案赔款金额为0的问题;众安财险存在将2018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部分拒赔案件作正常给付或部分给付案件处理,结案赔款金额为0的问题。
上述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、报表、文件、资料的行为,被处罚款50万元。
众安财险方面表示,上述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公司2018年前后业务中的相关问题,公司上下高度重视,已全面完成了整改工作。今后公司将继续强化合规管理,在监管指导和帮助下提升自身治理水平,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。